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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保护令 破解反家暴
发布时间:2016-11-29 09:29:25 | 点击次数:
 

 

  《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今天正式实施,从起可申请家暴人身安全保护。

特殊的地理、人文环境,造成了近年来云南省家暴案件数量总体上升。近三年来,云南省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家庭暴力案件700余件。

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的《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实施办法》,从细化法律中的相关制度规定出发,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原则、适用范围、种类、内容、期限等进行界定;对申请主体、举证责任等申请事项及人民法院管辖、审理、送达、执行等工作程序加以确定;并率先将家庭暴力危险性评估表写入《实施办法》。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雪松表示,该办法的制定出台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依据,对保护妇女等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他还透露,近三年来,云南省各级法院审理各类家庭暴力案件700余件,呈现出案件数量总体上升、案件类型较为集中、家暴形式多为人身伤害、受害主体多为妇女、案件发生地多在农村等特点。为实现对涉家暴案件审理的专业化,云南不少法院专门安排内设机构审理此类案件。

“家庭暴力案件常被错误地当做婚姻家庭纠纷,没有得到家庭和社会应有的重视,以致酿成悲剧。”云南省妇联副主席农布央宗用一组数据道出家庭暴力问题的严峻性:根据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24.7%的中国家庭曾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云南省妇联系统近三年的信访统计显示,在35310件次信访件中,家庭暴力7833件次,占22.2%;目前,监狱在押女犯人当中,有5%属于暴力类型。今年三月,云南楚雄州一起因家暴从受虐者到施暴者的极端角色转变的案子引人注目:张凤芝长期被丈夫家暴,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死丈夫。案件引人深思!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它是社会公害,是侵犯人权的行为。凡是施暴者,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农布央宗呼吁,各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久久为功,为破解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瓶颈难题探索出新路。农布央宗提出,社会各界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把维权服务做实、做细、做小,使每个家庭,每个妇女、儿童都生活得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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